鄂伦春族“篝火节“是鄂伦春最隆重的节庆活动。1991年旗委、旗政府确定每年公历的6月18日为篝火节,今年已经举行了27届。
库图尔其广场上,在雨中熊熊燃烧的篝火,鄂伦春族人围着它翩翩起舞。
每到篝火节,鄂伦春族人都会穿着鄂伦春族的特色服装,共同欢庆这个节日!
鄂伦春族自古就繁衍生息在黑龙江以北的广大地区,先民据考证系大室韦人。“鄂伦春”可译为“住在山岭上的人们”或“使用驯鹿的人”。
历史上,鄂伦春族与达斡尔、鄂温克族同被称作“索伦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猎手。
鄂伦春民族是我国最后一个狩猎民族,世代游猎于大小兴安岭,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在长期的狩猎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森林狩猎文化。
“斜人柱”的独特居住建筑、“赞达仁”原生态民歌、“鲁日格仁”民族舞蹈、萨满教、桦皮和兽皮制作技艺、采集都是鄂伦春原生态文化的主要内容。
鄂伦春自治旗地处大兴安岭腹地,是祖国北疆的重要生态屏障。风光秀美、资源富集、民俗独特的鄂伦春自治旗被冠以“北国碧玉”、“绿色净土”、“鲜卑民族根祖地、北方民族发祥地”之美誉,是全区旅游重点旗县。
这里是一个有巨大开发潜力的绿色宝库,优美的自然自然景观、独特的鄂伦春民间文化艺术及人类文明遗迹为鄂伦春自治旗增添了绚丽的色彩。